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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0年第十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一案,請轉知所轄學校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8348號函辦理。 二、 本案遴薦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1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 檢附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來函、遴選辦法1份。 四、 本案聯絡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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