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政風處103年8月20日臺教政(一)字第
1030124108號書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3年08月15日廉預字
第10305027610號函辦理。
二、中秋節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
(一)加強落實本規範相關規定,遇有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
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
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請鼓勵所屬教職員工踴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
力發展中心「e等公務園學習網」
(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學習「共創透
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數位課程。
三、另如遇有職務上請託關說時,請遵循「行政院及所屬機關
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之規定,相關宣導資料
已建置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請託關說登錄查察專區」,
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