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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修正事宜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24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165890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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