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66832號函轉文化部111年7月5日文綜字第1113017894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項受理提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踴躍推薦成就傑出並具重大貢獻之藝文人士參與評選。提名書等相關資料,請至該部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區/申請表格項下下載運用(網址:https://www.moc.gov.tw/downloadfilelist_338_252_1.html)。
三、 檢附旨揭獎章提名徵件公告1份,如有相關提名資料,請逕洽該部承辦人劉小姐(信箱:a11109@moc.gov.tw、電話: 02-8512-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