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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學習評量辦法)第14條第2項學生重讀科目之成績計算方式,詳如說明
重讀者可申請免修已修習且取得學分之科目,或再次選讀而成績擇優登錄,成績列入重讀學期之成績一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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