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0月15日臺教人處字第1030148037號函
辦理,併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該總處為鼓勵各人事機構積極推動創新、變革,提升人事
服務品質與管理績效,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評獎自96年
迄今已辦理4屆。
三、請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參選項目以前2年(102及103年)創新作為之執行成果為
限。
(二)同一參選項目或內容曾參加該總處或他機關辦理之評選
並獲錄取者,不得再重複參與本評獎之獎勵。
(三)參加評選者應於103年11月28日前將創新績優參選項目摘
要表及成果報告表函報本署。
(四)如報經人事總處評選獲獎者,則依「行政院所屬及地方
人事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要點」予以適當獎勵。
四、相關作業要點、歷屆獲獎名單及成果報告等相關資料已置
於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www.dgpa.gov.tw/)左側「研究與發展成果」項下之
「人力資源管理創新」內,請自行下載參考。另檢附教育
部暨所屬機關(構)學校人事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
參選項目摘要表及成果報告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