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有關本市公務人員協會重申會員入會權益福祉事項,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 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12年2月3日桃市公協字第112000001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