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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各機關、學校人員如有於當日參加喜宴之情形,在不影響政府為民服務品質下,除控留必要人力外,均請依同仁實際需要從寬同意請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10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156413號函辦 理。 二、查行政院業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5 點規定,調整明(104)年1月1日開國紀念日之翌日(星 期五)為放假日及本(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為補 行上班日,並於本年10月21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0300503332函核定修正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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