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一般性補助款考核-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本局111年8月11日桃教學字第1110073960號函辦理。
二、 旨揭教案鼓勵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於相關領域教學研究會中推廣運用,課程設計共2節,計100分鐘。
三、 本教案設計從國際新聞時事探討,讓學生客觀的思考並期望能意識到身為全球公民應扮演之角色及擔負的責任,教案從校園暴力案件融入人權教育議題,帶領受害者勇敢發聲並能挺而出維護他人權益,除讓學生瞭解校園霸凌的形式、分析霸凌事件形成的因素,進而反思處理與自身相關之霸凌情境,同時藉由小組間分享理解他人身處情境,最後宣導與提問有關我國人權公約法制情形。
四、 檢附旨案教材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