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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桃園市青年暨特定對象技術士證獎勵方案」
一、新增重返職場者者為旨揭方案獎勵對象,自112年3月17日起生效。
二、請符合旨揭方案之青年、中高齡者或重返職場者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
三、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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