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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正確方式來使用網路,以降低可能之觸法風險。
近日部分學校之Google地圖名稱遭竄改不雅名稱事宜,教育部已函知該公司儘速改善。

仍需提醒大家,使用網路仍應注意相關言論及行為,才能減少觸犯法律之可能風險。

可參考法條:刑法第27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C0000001&b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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