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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4年度教育類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
一、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辦理。
二、 旨揭課程由本市瑞埔國小、大成國中、同德國小及元生國小等4校辦理,開訓期程為114年5月至7月,請依報名日期逕向各辦理學校之承辦人報名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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