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桃園市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桃漾館
一、 依據桃園市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桃漾館機關保留空間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辦理。
二、 旨揭「桃園市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桃漾館」已於114年2月11日正式營運,本局提供2間機關保留空間(1間鼓房及1間綜合教室),請協助宣傳並邀請學校及學生社團可多加運用,借用說明請詳閱旨揭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