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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三實習補考公告
有關本學期高三實習補考進行方式有分 【實習學科補考】及【實習術科補考】兩種
,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一、【實習學科補考】時間訂於5月13日,與教務處學科補考【專業科目】考程
實施,並由教務處安排監考,請補考同學依教務處公告時程準時應考。
二、【實習術科補考】依行事曆訂於5月14日舉行。請補考同學向任課教師詢問應考時間、地點及所需自備工具。
三、請同學密切關注教務處公告之補考名單,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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