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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外籍人士在臺生活友善環境,便利外籍人士在臺使用外僑居留證,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16日臺教國署高 字第1040119435號函辦理。 二、有關受理外籍人士申辦公務或參與活動行程,如須查驗身 分時,請將內政部核發之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列為首 要證件查驗項目,視為與護照同等效力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為利各機關或事業單位查核外籍人士之外僑居留證或永久 居留證之有效性,內政部移民署於本(104)年2月已建置「 晶片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 (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NIL_WEB/NFCData.aspx) 並提供行動裝置版(APP)供外界免費下載運用。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潘惠珍小姐(聯絡電話:02-7736- 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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