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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其所屬業務員以年金改革名義,不當招攬保險情事,設立專責查詢窗口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精聯公司民國104年11月11日104精聯字第236號函辦 理。 二、查本部前以104年11月3日部退三字第1044035635號書函澄 清本部並未委託精聯公司及任何協會團體或個人辦理公務 人員年金改革之宣導。今據精聯公司上開函稱,該公司禁 止業務員有不當招攬情形,並已設置專責查詢窗口(聯絡 電話:劉衍暉02-25556113轉110或0928554959;蔡西娥02- 25556113轉303),爾後如各機關公務同仁遇有類此情形, 可逕向前開聯絡人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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