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EDM(電子招生海報)各一份,敬請協助轉知貴校專任、兼任、代理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9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30491號函辦
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課程改革及
推動重要教育議題,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
專業與教學知能。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特規劃表演藝術第二
專長學分班,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
,提升創意教學能力。
三、旨揭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與EDM(電子招生
海報)請參閱附件。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