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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1份,請鼓勵同仁及其眷屬暨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加,並於105年3月1日(星期二)前依說明四將作品送達指定地點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4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85639號書函 辦理。 二、105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 (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 三、部屬機關(構)學校每類作品限選送1件,各類選送作品 請依作品類別及規格規定備妥裱裝,並詳實填寫附表1、2 、3,作品規格如與規定不同,將不予收件。 四、收件作業方式: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請送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人事室彭伊萱小姐,電話:(04)3706-1533 。 五、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含附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dgpa.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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