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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修正「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人事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依說明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5日總臺教人處字第1050000638號函辦 理。 二、人事總處將於106年上半年辦理第六屆行政院所屬及地方 人事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獎勵,並以104年及105年創新 精進作為之執行成果進行評選,請及早準備。 三、請各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人事機構,得自由選擇參加。相 關辦理方式本署將配合人事總處來函通知。 四、歷屆人力資源創新作品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詢 (htpp://www.dpga.gov.tw〉政府資訊公開專區〉人力資 源創新)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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