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
(一)、105年2月3日(星期三)公告申請參加本年度介聘作業學校名單及介聘任教科別缺額(未開缺學校亦得填列為志願學校),教師介聘作業網站網址:http://163.23.175.5/gepin/,請自行前往參閱。
(二)、105年2月4日(星期四)起至105年2月17日(星期三)止,上網填報各項資料,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網址:
https://hsttas.kh.edu.tw/。
二、申請方式:教師申請介聘作業步驟如下:
(一)步驟1:上網登錄介聘各項資料,並準備:
1.使用中的個人電子郵件信箱(E-Mail)。
2.自行查察志願學校課程安排狀況(例:日、夜間排課、建教、國中部授課、輪調…等),並依實際到職意願選擇志願學校;不同縣市志願學校可依需求順序混合選填。
3.依積分審查標準表及填表說明,備齊相關證明文件(除年資採計至105年7月31日止、考績以近5年【即99至103學年度】採計外,獎懲、進修研習、離島加分皆以最近5年100.02.04至105.02.03為採計期間。)
4.於規定上網登錄資料時間內(2月4日至2月17日),進入介聘網填寫登錄各項資料後,列印完成線上申請證明,請慎重填寫志願學校,超過期限(2月17日星期三)申請人將無權更改上述資料。
(二)步驟2:備妥完成線上申請證明及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於2月18日(星期四)12時前送人事室審查。
1.104學年度聘書及合格教師證書。
2.年資、考績、獎懲、研習等證明文件。
3.其他:如全戶戶籍謄本、配偶有關證件等。
(三)步驟3:人事室於2月22日(星期一)前完成資料審核、列印教師介聘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名確認。
三、教師介聘參考依據:
(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
(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作業要點。
(三)、105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積分審查標準表。
達成介聘而未報到者,依介聘辦法第5條規定,十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介聘,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經97年度教師介聘檢討會議決議,至少申誡之懲處),並連帶影響其他原介聘成功之教師無法達成介聘,故請教師於提出介聘申請前,審慎考量志願學校之選填。
人事室啟
10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