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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考試院於105年4月14日訂定發布,檢附發布令、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5年5月2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57536號函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4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500388072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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