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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106年度退休金實際需求,請依所附格式查填貴校106年度辦理退休(含應即及申請退休)之校長及教職員人數,並估算所需退休經費,請查照。
明:
一、106年度學校教職員(含護理教師及經銓審有案之公務人
員)退休所需經費(含舊制年資退休金、退休金其他現金
給與補償金及55歲自願提前退休加發5個基數一次退休金..
.等),各校請於9月21日(星期三)前將退休經費概算表
傳送各地區中心學校彙整,中心學校請於9月22日(星期
四)前將各校調查表彙整成一總表,逕於人事室業務討論
區(http://210.70.74.29)/106年度退休經費概算調查主題
內以回覆文章附檔方式傳送。
二、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條之1規定略以:「(第1項)
教師或校長依第3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
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第2項)教師或校長依第4
條第1項第1款應即退休者,其限齡在8月1日至次年元月31
日間,得以次年2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其限齡在2月1日至
7月31日間,得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同條例施行細
則第4條規定略以:「(第2項)應即退休之學校職員,其
於1月至6月間出生者,至遲7月16日為退休生效日;其於7
月至12月間出生者,至遲以次年1月16日為退休生效日。」
各校校長及教師將於106年度辦理應即(屆齡)或申請退
休者,其退休生效日請依前開規定辦理。至於各校申請自
願退休之舊制職員,其退休案比照銓審有案公務人員方式
,於退休生效日前3個月報送本署核定。
三、檢附填表說明、退休經費概算表空白表及填表範例等電子
檔,請逕下載並詳閱填表說明,俾利彙整。各國立大學校
院附設(屬)高中職及實驗小學資料,亦請各地區中心學
校一併納入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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