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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 中華民國105年8月26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50111667B號 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11667E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 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教育部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法規條文各1份。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五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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