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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第26條,經行政院於105年12月29日以院臺勞字第1050050615號令,定自106年1月16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6年1月3日臺教法(二)字第1050186097號函轉 行政院105年12月29日院臺勞字第1050050615B號函辦理。 檢附來函及工會法電子檔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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