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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書函,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施行細則)第31條及第40條條文修正案,
業經考試院於106年1月26日修正發布;至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將由該部另案陳報考試院訂定,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2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019731號書函 辦理。 二、檢送考試院前開106年1月26日令、退休法施行細則第31條 及第40條修正條文各1份(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上 開修正條文請逕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 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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