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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貴單位轉知所轄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含民間團體)擇優推薦適當人選參加中華民國第1屆「十大志工家庭楷模」選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06年6月2日中華志協字第256 0號函辦理。 二、如有推薦人員,請推薦單位備齊相關資料於106年7月21日 前(以郵戳為憑)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每單位至 多推薦2人。 三、檢附該會來文及第1屆「十大志工家庭楷模」選拔與表揚 要點及候選人推薦表等相關空白表件1份,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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