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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公告事項(如附件),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06年8月1日臺教法(二)字第1060010161、106 0108674號函及106年8月15日臺教法(二)字第1060117281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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