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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學生卡事宜
104學年度起,本校學生證與桃園市政府市民學生卡結合,舊卡將不再蓋註冊章。
一、申辦新卡
新生須填寫學生卡個人資料同意書,本組會統一寄送資料至桃園市教育局辦理新生卡片。
新生的學生卡,市府預計10月到11月會製作完成,再通知學校領取。
二、補卡、換卡
(一)補換卡時程
因需派員到桃園市教育局辦理補換卡與繳費,本組每月配合總務處辦理一次(視總務處領取公文時程),有需要的同學請上網登記申請。(大約都在月底,配合總務處可能會提前或延後幾天截止)若急需用學生卡,可自行到桃園市教育局學生卡櫃台辦理新卡(上班時間為8:00-17:00),連絡電話03-3344484#7503再轉接學生卡櫃台。
(二)卡片無法使用或遺失
卡片無法使用或遺失時,先聯絡悠遊卡客服(卡片背後有客服電話),先行停卡退款,再到註冊組申請一張新的學生卡。(*因為是記名卡片,一旦辦新的學生卡,舊卡就會鎖卡,裡面的錢就不能再使用)
1.卡片遺失
人為因素導致卡片無法使用、卡片遺失等等需繳交補換卡費用50元。
2.卡片晶片失靈
若卡片無法感應,可能是晶片失效,請聯絡悠遊卡客服詢問如何處理。
非人為因素導致卡片無法使用,請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新卡,並將卡片繳回,是否繳交費用50元須帶至市府由專員認定。
3.開通晶片
若是選擇不開通晶片而後想開通晶片,需繳交補換卡費用50元。
三、畢業後
畢業後的學生卡可繼續使用,學生卡優惠可使用至當年度9月底,之後仍可做為一般記名市民卡使用。
四、學生卡優惠
(一)市內客運優惠:桃園市學生專屬優惠,持市民卡學生卡搭乘本市境內部分客運享票價75折優惠。
(二)同享悠遊卡權益: 桃園市市民卡是採用二代記名悠遊卡,同享悠遊卡權益。 遺失時,經悠遊卡客服專線辦理掛失停用,可退還掛失確認3小時後卡片內的可用餘額。
(三)公有場館優惠:
小鳥來風景特定區優待票30元。
後慈湖優待票50元。
桃園市婦女館體適能中心9折。
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累積滿10次可免費兌換泳池或健身房一次。
小鳥來風景特定區優待票30元。
(四)整合七大服務:
交通票證、公共服務、消費優惠、市府活動紅利積點、電子發票載具、電子錢包、加值服務
(五)提供25項功能:
搭乘公車、捷運、台鐵、圖書館借書、繳納120項規費、APP推播通知、運動履歷…
(六)食衣住行享優惠:
本市觀光工廠、運動中心、觀光景點及500個特約廠商、超過1000個消費據點享有消費優惠
(七)其它
桃園市民卡專區:https://card.tycg.gov.tw/ap/index.aspx
一卡通網站:https://www.i-pass.com.tw/
悠遊卡網站:http://www.easycard.com.tw/
專屬桃園市學生卡優惠:http://www.ltsh.tyc.edu.tw/files/15-1001-5422,c233-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