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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07年8月16日公告,請各機關轉知同仁於選舉期間嚴守行政中立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07年8月20日部法二字第107463416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茲以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07)年8月16日發布,並將於 本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 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 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另依本部99年12月8日部 法一字第09932748721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 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 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 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之會員,或支持 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請各機關人員確實 遵守上開規定,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 治中立;又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本部已 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等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供 各界查參,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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