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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及AED所在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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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名稱:國立龍潭高中-健康中心
服務時間:08:00-21:50 平日 (週一~週五)
簡介
服務項目
1. 外傷處理
2. 緊急傷病救護
3. 新生健檢及異常者追蹤輔導
4. 辦理學生團保(平安保險)及申請理賠服務
5. 急救箱、柺杖、輪椅等器材出借
6. 健康諮詢
健康中心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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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入健康中心請保持安靜,放輕腳步不得喧嘩。
(2) 依護理人員法及學校衛生法規定,無醫師處方不得提供任何口服藥物。
(3) 如有慢性病及習慣性問題者如:氣 喘、習慣性頭痛、經痛 …情形,請先就醫準備藥物,
並請隨身攜帶自備藥物,以備不時之需。
(4) 提供師生量體溫、體重、血壓及處理小外傷的服務,使用後請整理維持環境之整潔。
(5) 身體不適至中心休息時,需先向導師或任課老師報備,且經 護理師同意,方可入內休息
。使用後應恢復病床及棉被整齊整潔。
(6) 休息觀察一般以一節課為原則(特殊情況例外),若仍不舒
服,建議由家長陪同就醫。
(7) 除緊急傷病外,常規換藥請利用下課時間至健康中心,以免
影響正常學習。
(8) 除發燒或緊急傷病需就醫情況下,其他非客觀所測得數據之
主觀病痛,如須請假就醫,須聯絡家長陪同就醫。
(9) 換藥前先登記,換藥車使用時請注意無菌,應避免敷料器械
之污染。請愛惜公物並維護周邊環境之整潔。
(10)健康中心之器材、藥品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
(11)請正確使用各類用品,並加以愛護不可損壞。使用後需歸
回原位,不可攜出,否則視同竊盜辦理。
(12)若經允許借用之物品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13)嚴禁擅自翻閱本中心任何資料。
(14)當護理師不在健康中心或業務衝突無法提供照護時,勿私
自留置健康中心,以免發生意外。請至學務處或教官室尋
求協助。
(15)遇有急症需緊急送醫者,按本校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流程處
理。
健康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