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辦理「104年桃園市高中職學校廉政服務海報徵稿活動」,請鼓勵學生踴躍投稿,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4年8月24日桃政預字第1040005972號函 及「104年桃園市高中職學校廉政服務海報徵稿辦法」辦 理。 二、活動內容如下: (一)徵集對象:凡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 。 (二)競賽主題: 1、廉能政府-依法行政、反貪腐、遵守廉政倫理。 2、反賄選-勿放任賄選橫行、注意常見賄選手法。 3、國土保育-永續發展、人類與環境共存。 (三)活動期程: 1、收件日期:即日起104年10月26日截止,以郵寄(郵 寄地址:32850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或親 送方式,親自送件者,請於104年10月26日(一)下 午4點前親送至觀音高中教務處。 2、評審日期:104年11月3日。 第 1 頁共 2 頁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3、公告得獎名單:104年11月4日上午10點前於主辦單位 及承辦單位網站公布錄取名單,並個別通知錄取者。 (四)作品形式: 1、作品規格為4開(約寬40公分×高55公分),創作形 式與媒材不拘,但限定為平面創作作品。 2、請依據宣導主題繪製並搭配合適的標題和說明文。 3、無論手繪或電繪作品須燒錄檔案並繳交光碟。(詳細 格式請參活動辦法) (五)獎勵辦法:(特優及優等作品依競賽主題每組錄取2件, 佳作20件。) 1、特優:錄取6件,每件獎金新臺幣捌千元整及獎狀乙 張。 2、優等:錄取6件,每件獎金新臺幣陸千元整及獎狀乙 張。 3、佳作:錄取20件,每件獎金新臺幣貳千元整及獎狀乙 張。 4、指導老師獎:「特優」、「優等」之指導老師,核予 獎勵及頒發獎狀乙張。 三、檢送「104年桃園市高中職學校廉政服務海報徵稿活動辦 法」乙份。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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