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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辦理「104年桃園市高中職學校廉政服務海報徵稿活動」,請鼓勵學生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4年8月24日桃政預字第1040005972號函
及「104年桃園市高中職學校廉政服務海報徵稿辦法」辦
理。
二、活動內容如下:
(一)徵集對象:凡就讀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

(二)競賽主題:
1、廉能政府-依法行政、反貪腐、遵守廉政倫理。
2、反賄選-勿放任賄選橫行、注意常見賄選手法。
3、國土保育-永續發展、人類與環境共存。
(三)活動期程:
1、收件日期:即日起104年10月26日截止,以郵寄(郵
寄地址:32850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或親
送方式,親自送件者,請於104年10月26日(一)下
午4點前親送至觀音高中教務處。
2、評審日期:10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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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3、公告得獎名單:104年11月4日上午10點前於主辦單位
及承辦單位網站公布錄取名單,並個別通知錄取者。
(四)作品形式:
1、作品規格為4開(約寬40公分×高55公分),創作形
式與媒材不拘,但限定為平面創作作品。
2、請依據宣導主題繪製並搭配合適的標題和說明文。
3、無論手繪或電繪作品須燒錄檔案並繳交光碟。(詳細
格式請參活動辦法)
(五)獎勵辦法:(特優及優等作品依競賽主題每組錄取2件,
佳作20件。)
1、特優:錄取6件,每件獎金新臺幣捌千元整及獎狀乙
張。
2、優等:錄取6件,每件獎金新臺幣陸千元整及獎狀乙
張。
3、佳作:錄取20件,每件獎金新臺幣貳千元整及獎狀乙
張。
4、指導老師獎:「特優」、「優等」之指導老師,核予
獎勵及頒發獎狀乙張。
三、檢送「104年桃園市高中職學校廉政服務海報徵稿活動辦
法」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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