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4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85639號書函
辦理。
二、105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
(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
三、部屬機關(構)學校每類作品限選送1件,各類選送作品
請依作品類別及規格規定備妥裱裝,並詳實填寫附表1、2
、3,作品規格如與規定不同,將不予收件。
四、收件作業方式: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請送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人事室彭伊萱小姐,電話:(04)3706-1533
。
五、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含附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dgpa.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