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人事室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第26條,經行政院於105年12月29日以院臺勞字第1050050615號令,定自106年1月16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6年1月3日臺教法(二)字第1050186097號函轉 行政院105年12月29日院臺勞字第1050050615B號函辦理。 檢附來函及工會法電子檔各1份供參。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4158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