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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生輔導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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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龍潭高級中學特殊學生輔導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修訂

一、目的:瞭解學生適應困難原因以提供協助與輔導,使其生活適應良好,及提高學習意願,進而
提升學習成就。

二、對象:

1、轉學生

2、復學生

3、重讀生

4、行為偏差學生(學期德育成績不及格及屢犯校規之學生)

三、輔導方式

方 式

內 容

輔導者

建立學生基本資料

1.轉學生-向原就讀學校函索基本資料

2.復學生、重讀生-移轉資料至現就讀班級

輔導室

個案輔導

1.瞭解學生適應困難原因定期個別約談

2.掌握學生生活及學習狀況

3.家訪或電話訪談,與家長保持聯繫

導師、輔導室

導師

導師、學務處

建立認輔個案資料

1.多重適應困難者,列入長期輔導

2.學生自行選擇或由輔導室指定認輔教師

3.相關訓輔人員協同輔導

4.舉行個案研討會議

導師

認輔教師

教官室

輔導室

團體座談

1.澄清價值觀念,矯正偏差行為

2.討論正確讀書方法與學習態度

輔導室

補救教學

1.利用課餘時間請教師補救教學

教務處

追蹤輔導

1.期末評估學生適應情形

2.學業成績或偏差行為為顯著改善者下學期繼續輔導

輔導室

四、本辦法經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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