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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龍潭高級中學特殊學生輔導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修訂
一、目的:瞭解學生適應困難原因以提供協助與輔導,使其生活適應良好,及提高學習意願,進而
提升學習成就。
二、對象:
1、轉學生
2、復學生
3、重讀生
4、行為偏差學生(學期德育成績不及格及屢犯校規之學生)
三、輔導方式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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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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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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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學生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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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學生-向原就讀學校函索基本資料
2.復學生、重讀生-移轉資料至現就讀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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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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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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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瞭解學生適應困難原因定期個別約談
2.掌握學生生活及學習狀況
3.家訪或電話訪談,與家長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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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輔導室
導師
導師、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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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認輔個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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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重適應困難者,列入長期輔導
2.學生自行選擇或由輔導室指定認輔教師
3.相關訓輔人員協同輔導
4.舉行個案研討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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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認輔教師
教官室
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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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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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澄清價值觀念,矯正偏差行為
2.討論正確讀書方法與學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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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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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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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課餘時間請教師補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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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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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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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末評估學生適應情形
2.學業成績或偏差行為為顯著改善者下學期繼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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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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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辦法經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