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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 民國106年9月5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060120310B號令修正 發布施行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5日臺教文(五)字第1060120310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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