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官室
凡學生在校內抽菸經輔導無效將依法舉報衛生局辦理
為維護無菸校園,凡學生在校內抽菸經輔導3次無效,將協同家長到校及師生共同管教,
並依菸害防制法及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舉報衛生局辦理。
違規紀錄表如附件請參考
備註: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於禁菸場所吸菸,依同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6784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