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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請假規定 校方核序請假權責及程序:一天假導師核准,事假事先完成請假,病請當天打電話給導師,學生返校上課3天內請假完畢,未依規定完成請假者記警告1次。 請假卡導師簽名後送交教官室(一天內放紙箱)銷假,完成銷假登記後請至學務處班級櫃領(取)回!(二天以上附證明送生輔組銷假)一樣請至學務處班級櫃領回! 臨時外出必須填寫外出三聯單由風紀股長及導師簽章並以電話通知家長,送交教官室給蓋章。憑第二聯單送警衛室始可外出 臨時請(病.事)假必須以電話通知,請務必與班導師聯絡告知。考試期間請假需至教務處報備"補考"事宜 註:考生應遵守下列考試規則: 一、凡公假、喪假、重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克參加考試者,須依本校請假規則辦理,無故缺考者,除該考卷成績以零分計算外,並以曠課論處。考試請假經核准後,得向教務處試務組申請補考,其補考事項依本校重大考試補考要點規定辦理。 專車相關 1. 為什麼專車無固定座位分配?或擁擠? 本校專車以公車專線方式服務本校學生至校門口發車,比照一般公車行駛模式,採上/下車刷卡模式付費模式,因此並無固定座位。另一台公車乘載人數量約60~70人次,目前專車搭乘人數未滿載,人數擁擠請互相體諒包涵! 2. 可否在特定地點加開路線/設站? 每學期初將會統計各路線各站有搭乘需求之人數,與客運公司溝通若達加開/設站人數,則依照溝通結果新增/減少路線。惟人數未達加開/加設站之狀況時,則不與加開/加設站。 3. 為什麼專車會併線?或低底盤公車座位少? 因搭乘人數太少車公司成本考量,低底盤公車是屬環保公車,舊式公車逐步汰除中! 役期折抵相關 1. 如何辦理役期折抵? 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健保卡)至教務處申請成績單後,至教官室找教官辦理核章及折抵天數計算。 2. 可否請家人代辦? 可以,請攜帶戶口名簿或相關文件證明親屬關係,即可至教務處申請成績單後至教官室辦理。 3.110年後至何處辦役期折抵? 本校學生均留有資料可以憑辦,請攜帶戶口名簿或相關文件證明至教務處及學務處辦理即可。 WHY一直宣導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每年寒流來襲或氣候寒冷,家家戶戶門窗緊閉造成通風不良,若再使用室內瓦斯熱水器、瓦斯爐吃火鍋或慶生點蠟燭等,常因空氣不流通導致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雖然一直宣導,仍有中毒事件等發生,所以才要提高警覺,提醒自己隨時檢查門窗,啟動自我保護模式! WHY週三要實施點名集合放學? 利用週三放學前(時間約15:50~16:20)集合宣佈"重要"事情-攸關學生權益等相關政策宣導!! 其他生活常規規範如下: ◎最新訊息:上課日學校後門進出開放時間07:00~07:35 15:50~16:10 16:50~17:10 請同學配合進出! 若有其他需求或特殊原因請至教官室詢問(寒暑假及放假日統一由校門口進出人員管制) ◎週三或補上課統一15:50放學後請勿逗留在教室內,16:00~17:30有需要留班請至學務處提出申請及報備。重申沒上課輔課學生請於16:10前離開教室至一樓中庭等待專車或操場運動等,第八節下課後請17:30時離開教室,勿耽誤進修部上課或造成家人擔心!!。 1.教育部開放校服可混搭但未開放在學校穿便服!!屢勸不聽者請家長共同管教!! 108.1.2起凡穿便服到校實施輔導及登記複檢,天氣冷可加穿背心、厚內衣或制服外套(毛料)保暖! 2.教室內穿拖鞋!!屢勸不聽者建議記警告!!依校規第九條十三項違反環境公共衛生行為者處分。 3.本校學生自行車管理辦法已於12/11通過實施,學生自行車請停放食加館後方旁『學生車棚』違規者上鎖 4.學生上課日8點及18點後進出校園請出示【學生證】並在警衛室實施人員出入登記後至教官室撥打電話給家人報平安! 5.重大集會(如週二升旗、點放、休業式等)未到者將依校規懲處:警告一次!! 6.上課時勿違規使用手機,若經任課老師.巡堂主任發現,請將手機繳至講桌上,態度不佳者依校規處分!! 7.校內監視器調閱由學生向導師報告後,由師長陪同(或教官陪同)登記後始可調閱! 8.假卡用完拿舊卡至教官室換新假卡,若遺失寫心得400字內(題目:如何保管假卡+導師簽名)換新假卡!! 9.早自習及午休在教室內勿違規使用手機(如拿手機,凡點.滑.看或聽音樂..等均為使用手機) 10.維護食安學校禁止學生訂(送)購外食!若有問題或困難請向導師或學務處(教官室)反應,共同解決問題。 11.搭乘專車(桃園客運/新竹客運)遇到問題或困難(如遲到、晚到站、過站沒停等)可隨時至教官室詢問/反應或詢問車長或總車車長;搭乘公車時請注意人身安全,勿站在公車門口處,注意公車禮儀及尊重異性;遵守性平規定。 搭乘桃客及竹客專車時,請同學注意在公車行為-如不亂丟垃圾、不肢體碰觸他人或異性、不大聲喧嘩、注意保管個人物品不遺留車上。如發現有偏差行為的同學可向車長反應,或到學務處或教官室反應。 12.穿著制服時,為了讓同學可以配合體育課或下課時休閒、運動可換球鞋。 13.到校後,臨時外出請填寫外出單(3聯單)並請風紀股長、導師簽名,再到教官室簽章,憑單外出。 14.週一及週四8點到校,週二7:30集合升旗-重大集會未到者記警告一次。週三15:50分有重大事情宣佈集合點名放學 15.學校電梯優先使用對象為老師、受傷、生病、行動不便或特殊公務等需求學生,並請有需求學生至教官室重新提出申請及登記;另有私自或持用學校『電梯磁扣』請勿再使用,經發現違規者將依校規處分。 16.鐘響準時進教室,戶外課請於上課後5分鐘內就上課位置集合 17.勿穿拖鞋到校,雨天時請換好-布(皮)鞋再進校(可至警衛室或在大門側邊更換) 18.班級窗簾按規定收整,由各班風紀股長負責於每節下課後將窗簾收整好、綁至兩側定位,讓教室光線充足,若上課因日曬因素需經『任課老師同意』使用窗簾遮陽,下課後請將窗簾收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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